今年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司法公信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提升监督精准度。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坚持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作为民事检察的基础和核心,不断扩大民事检察监督的影响力。年初与旗法院召开工作座谈会,就打击虚假诉讼、深化法检协作等方面进行交流会商,合力推动提升民事案件质效和民事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调阅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案卷进行评查,针对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违法情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二、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推动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向深层次违法监督转变。长期以来,民事检察以个案监督为主,即“发现一件,解决一件”,这种监督方式虽然能够实现个案公正,但不能解决民事诉讼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深层次社会问题。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及时转变监督理念,强化类案监督意识,拓宽监督视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努力提高发现类案监督线索的意识和敏感度,及时发现个案问题背后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针对旗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案件中未向申请人发出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在民事执行案件中不当适用法条、在民事审判案件中未要求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确认书等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6件,强化审判程序违法深层次监督和执行有效监督。
三、深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努力维护司法公信力。虚假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由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牵头,与旗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签发《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共同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同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下发的涉机动车互助统筹、执行异议、医保报销等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调取案卷进行评查。为进一步形成打击虚假诉讼浓厚氛围,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检察普法宣传活动,在政法各单位群众接待窗口或者重要业务场所放置《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 共同促进诚信建设倡议书》,并走进暖城集市开展“防范虚假诉讼 共筑司法公信”法律宣传活动。
四、创新支持起诉工作模式,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面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却往往面临着诸多阻碍。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重点关注弱势群体,与旗妇联制定《关于建立保护妇女权益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合力。同时,办理一起纪某某等七人与内蒙古某科技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申请支持起诉案,经调查、核实、走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切实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4万元,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积极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抓住数字检察发展机遇。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检察已成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应用涉金钱给付义务判决中未载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类案监督、法院不当公开公民个人信息类案监督、民事诉讼法适用类案监督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数据筛查,现已成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同类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应对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新时代民事检察监督,不断深化精准监督理念,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用心用情办好身边的小案,着力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王二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