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用实干担当书写了“检察答卷”。
助力平安鄂前旗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推动构筑安全稳定屏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防治整”一体推进。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件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共受理电信网络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件19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16件23人,不起诉44件61人。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38件,办理知识产权案1件,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走访调研行业协会、工矿企业,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检察“履职清单”。深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坚决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3件,起诉25件29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3件,起诉9件9人。设立地铁协作办公室,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推动相关单位、行业消除隐患、改进工作。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加有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依法提前介入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8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7件7人。与旗纪委监委建立互涉案件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协同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立案侦查1件徇私枉法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