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握“学思行”三把钥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质效,开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局面。
一、精心谋划,“学”字为先筑根基。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学习计划,科学规划学习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同时自觉在推动检察现代化大局中找准学习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党组书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审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坚持示范领学,带头交流学习心得。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6次,学习政治理论类内容65项、检察业务内容18项。
二、深入思考,“思”字为要促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注重引导深入思考。按照每季度一次原则和频率明确研讨主题,要求中心组成员提前自学、自写,定期开展研讨交流,在充分讨论、思想碰撞中找准工作定位,细化落实举措。2024年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主题开展研讨交流6次,中心组成员带头讲授党纪教育等主题党课4次。强化院领导讲党课、网络平台线上学、红色基地实地观摩等方式学习,开展线上专题学习14次,参观学习鄂托克前旗“1+8+N”红色教育培训基地2次。
三、知行合一,“行”字为重见实效。中心组成员坚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当好“领头雁”,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紧紧围绕平安鄂前旗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检察责任;深入践行检察为民理念,切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线,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抓实“三不腐”取得积极成效。
今后,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继续深化“学思行”,进一步拓展学习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加强学习成果的转化,持续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效果和水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履职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牛睿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