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5月6日上午,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开展办公用房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采取实地测量、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全院办公用房进行了“地毯式”排查。一是对照人员编制和实际使用情况,逐一核实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是否符合标准;二是查看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是否规范,有无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情况;三是检查办公用房调配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闲置浪费现象。通过专项督察,全面掌握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提高了办公用房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了全体检察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下一步,鄂前旗检察院将通过细化工作举措,开展常态化监督,持续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不断强化实际使用效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到实处。(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