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鄂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以“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主题,用讲述检察故事的方式,充分体现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通过高质效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理念、新作为、新成效、新气象。现开辟“新时代检察故事汇”专栏进行展播。
讲述人:苏涛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2019年,结婚快三十年的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村民苏某和丈夫肯某因银行贷款问题,向鄂托克前旗民政局申请补发结婚登记手续时,被告知“一方已有其他配偶登记信息”,无法补办结婚证。
苏某震惊地说道:“我连那两个人名字都没听过!”然后婚姻登记系统里赫然记录着他与其他二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的记录。
本以为是个小小插曲,不曾料到,幸福美满的婚姻,因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变得紧张起来。丈夫肯某常因此事闷闷不乐,一次借着酒劲向妻子大打出手,两人还闹到派出所。期间,苏某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一次向司法局反映情况后,司法局将相关线索移送到我院。
面对心力憔悴的苏某,检察官耐心安抚,如果真像苏某所说,她从未与他人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那我们就应当还她一个清白。我院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受理了该案件,并与司法局共同开展了该案的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工作。
首先,我们追根溯源,前往民政部门调取婚姻登记原始资料,但仅凭原始资料无法完全证实苏某被冒名顶替婚姻登记的事实,案件发生距今已有20多年,其它的证明材料也很难收集固定,案件暂时陷入僵局。那还有什么能够证明苏某的清白呢?
我们反复思索,决定从已有的事实中寻找突破口,根据民政系统显示,苏某与刘某、郝某分别于2000年、2001年办理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可在两年期间,苏某和丈夫一直在本村务农生活,从未离开前往外地,怎么可能与其他人有婚姻登记情况呢?
事实违背常理,疑点重重,我院办案团队先后前往当事人刘某、郝某家中进行询问调查,对苏某所在村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证,苏某和刘某、郝某没有任何生活交集,更不可能存在婚姻关系。多种迹象表明,苏某婚姻登记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了,我们进一步展开调查,在我们办案团队多次劝导下,哈某某最终接受询问调查,承认以苏某的身份证信息于2000年、2001年分别与刘某、郝某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
案件的真相已水落石出,但在案件具体办理上又有了难题,我院行政检察主要负责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但该案一直未进入诉讼程序,客观上因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为发生距今已二十多年,早已超过五年最长诉讼时效,当事人前往法院进行起诉无法解决实际问题。
一面是行政检察办案规则要求,一面是人民群众解决不了的朴素的司法需求,承办检察官杨丽梅检察长强调,案件的办理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虽然该案的行政行为已过了追溯时效,但并不意味着当然合法,我们应当从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角度,审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还当事人以清白。为此,我们专门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评议后,听证员一致同意为避免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诉累,由我院直接向鄂托克前旗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撤销错误婚姻登记。
2025年3月19日,我院向鄂托克前旗民政局提出检察建议,杨丽梅检察长亲自公开宣告送达。收到检察建议后,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撤销了苏某与郝某、刘某错误的婚姻登记,消除因错误登记对苏某造成的负面影响。至此,苏某被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终于拨云见日。事后,苏某拿着补发的结婚证,感激地来到检察院,向检察官们表达感谢。
作为本案的检察官助理,整个案件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当事人苏某来参加听证会期间,表情严肃,眼神躲闪,不停地的搓着自己的双手,仿佛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但我们都知道苏某何错之有,她才是整个案件那个最受伤害的人,五年的婚姻登记维权之路何其艰辛,她只想给自己讨一个公道,还一个清白。只有当听证评议会,杨丽梅检察长向她告知我院将支持她撤销错误的婚姻时,才露出久违的微笑。
当法律成为可见光,黑暗就失去了藏身之处。这场追回消失的婚姻之旅,不仅维护了苏某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检察官们用他们的智慧和勇气,为苏某守护了婚姻的尊严,让法律的阳光温暖了每一个角落。(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