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提升“检察产品”质量,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协作。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与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开展“四大检察”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以评促改、以查提质,为检察办案质效提升注入新动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互评机制
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下,两院分别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构建“案管统筹、业务联动”的工作格局。评查前,双方共同制定《2025年常规案件质量评查互评实施方案》,明确评查范围、流程及责任分工,细化评查标准,确保评查工作有章可循。双方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骨干力量组建评查专班,凝聚工作合力,为评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新评查模式,提升监督质效
本次评查采取“检查+评查” “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2025年已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开展评查。一是检查与评查相结合。员额检察官是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评查前,要求各业务部门对已办案件按要求开展自我检查,对案件做到“每案必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正纠正。二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评查人员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环节开展线上阅卷,并同步审阅纸质卷宗,最后撰写《个案评查报告》。
三、闭环管理问题,推动长效发展
通过交叉评查,两院以“旁观者清”的视角找出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案件管理部门将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反馈至互查院,督促承办检察官限期整改并反馈销号。两院将以此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案件互查、业务研讨与经验分享,以评促改、以查提质,切实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提升一片”的监督效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李柄呈、双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