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某某涉嫌诈骗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届时将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7月3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随意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纠凌虹 崔亮 电 话:0477-7627436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