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办案规范有序,6月27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立足监督职能,聚焦涉案财物管理关键环节,开展了涉案财物专项督察工作,以“零容忍”态度筑牢司法廉洁防线,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高位部署,明确督察“路线图”
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检务督察、案件管理、财务等部门骨干组成的专项督察组,细化督察内容和步骤。重点围绕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理等环节,对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梳理出督察要点,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台账,确保督察工作靶向精准、有序推进。
二、多措并举,织密监督“防护网”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核查。线上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调取上半年涉及涉案财物的案件数据,核查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财物信息录入是否完整、处理流程是否合规;线下实地检查涉案财物保管室,核对实物与台账是否一致,检查保管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确保账实相符、管理规范。同时,通过调阅案件卷宗、询问办案人员、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对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深入核查。
三、问题导向,开出整改“药方子”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专项督察报告,并向相关业务部门下发《督察通报》1份,指出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回头看”机制,要求责任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四、建章立制,夯实长效“压舱石”
以此次专项督察为契机,推动涉案财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联合案件管理、财务等部门,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题培训,强化办案人员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鄂前旗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务督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紧盯司法办案关键环节,以有力监督促进规范司法,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辛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