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两项监督”工作要求。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检察人员前往鄂托克前旗交管大队,针对2024年至2025年3月危险驾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此次专项工作主要围绕公安机关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超过两年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以及公安机关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后超过1年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形开展检查监督。检察人员仔细查阅了交警队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卷宗57件,围绕监督重点对案件中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现场勘查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进行了逐一核对,发现疑似问题案件2件,后续将对上述两件案件进行进一步分析研判调查核实。
危险驾驶两项监督工作的开展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的重要举措。通过查看危险驾驶案件材料,有助于及时促进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和纠正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保障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今后,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畅通沟通交流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规范执法办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杨晓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