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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地铁携手” 共护北疆绿水青山
时间:2025-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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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自治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李永君检察长安排部署,全面提升“地铁协作”深度,依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鄂前旗检察院迅速响应,按照“地铁协作六项措施”的安排,派出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协助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截至目前,共协助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案件42件43人,其中,提起公诉38件38人(已判决3件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1件1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3件4人,所协助办理的案件得到有序、高效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淬炼办案能力

在毁林毁草、非法占地等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跨区域司法尺度差异会导致类似案件处理结果各异,既影响司法权威性,也削弱生态治理效能。为打破跨区域司法实践差异,我院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毁林毁草、非法占地等案件,围绕事实定性、证据规则、量刑尺度等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就“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认定”“生态损害鉴定采信”等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使案件审查周期显著缩短。同时,我院还派员前往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实地交流,在主办检察官的指导下,对案件办理的全流程进行学习,并参与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文书的撰写,淬炼办案能力,使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二、运用远程技术协作,提升办案效率

为应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地域跨度大犯罪嫌疑人多及住址区域不集中等问题,我院协同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利用远程讯问和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技术手段高效协作,提升办案效率在远程讯问的过程中,我院工作人员先制定详细的讯问计划,按照住址远近、情节轻重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分类,后按照计划分批次、分时间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人员无需多次奔赴案发地,即可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不仅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成本,还提高了讯问效率,确保案件办理的及时性。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中,积极推进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工作,让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通过律师见证完成具结书的签署,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加快了案件办理进程。

三、推进边办边普法工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案件办理过程中,地铁协作办案团队深刻认识到向老百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办理案件的同时注重普法工作,根据具体案件的需求,我院与铁路检察院工作人员深入案发地及周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前往具体案发现场实地取证时,结合案例,向犯罪嫌疑人、周边群众详细讲解非法开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解答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从源头上减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地铁协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生态环境案件办理质效,为守护我国北疆的生态环境提供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吴天骄 杨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