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民族工作与检察职能深度融合,通过党建引领、理论筑基、宣传浸润、司法护航四项务实举措,有形有感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走深走实。该院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荣誉,让“检察蓝”成为民族团结的生动底色。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压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全过程,推动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

二是狠抓理论武装,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根基。构建“三维学习体系”强化思想引领,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纳入检察人员全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于内心,夯实思想基础。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良好声势。挖掘检察特色民族团结元素,构建“线上+线下”宣传矩阵: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草原上的和解》等检察故事,展现司法办案中促进民族团结生动实践。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节点,深入集市开展双语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法律知识,在提升全民学法、守法意识的同时,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是聚焦司法护航,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动自觉。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履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运用“四字诀”工作法化解信访矛盾,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关注弱势群体,办实司法救助案件,以检察职能发挥,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向纵深发展。(雷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