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扛起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政治根基。
一、抓牢“领头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突出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的关键作用,以“头雁领航”促“群雁齐飞”,将严的要求贯穿日常管理全过程。围绕廉政谈心谈话、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刚性约束、权力规范运行等重点领域,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通过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履职问责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既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规矩,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分管领域,以“关键少数”的标杆作用,引领全院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各项业务提质增效筑牢保障。
二、抓细“防未然”,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健全苗头性问题预警与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分层分级建立干部政治素质动态档案,精准记录干部政治表现、作风建设等情况,定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等专项排查,织密廉洁风险“防护网”。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结合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深入研判检察办案、队伍建设中潜在的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苗头及时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纠偏,确保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抓实“常态化”,提升规范治理水平
推动内外监督有机融合,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完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与制度防线。整合检务督察、案件管理等职能力量,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考勤纪律督查等专项工作检查,持续净化廉洁从检环境。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全面排查廉洁风险点,不断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闭环体系,切实提升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纪律支撑。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三个抓手”,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扛牢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同向发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提供更加有力的队伍支撑。(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