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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旗检察官提醒!农村赌博,别让“闲钱”变成“祸根”
时间:2025-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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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农忙过后的闲暇时间里,不少村民喜欢聚在一起“玩两把”,有人觉得这只是“小打小闹”的娱乐,却不知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近年来,农村赌博问题逐渐成为影响乡村安宁的“隐形炸弹”,今天结合农村实际,聊聊赌博那些不能碰的“规矩”。

一、农村常见的“涉赌坑”,你踩过吗?

农村的赌博形式往往藏在“熟人社交”的外衣下,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 “带彩”娱乐变味:原本几元、几十元的输赢,慢慢变成几百、上千元的“较量”,甚至有人用农作物、牲畜折价当赌资,看似“接地气”,实则已具备赌博性质。

• “流动赌场”钻空子:一些人在田间窝棚、废弃房屋,甚至自家堂屋轮流设局,打着“朋友聚会”的幌子聚众赌博,组织者从中抽成“水钱”,参赌人数常达十几人甚至几十人。

• “网络赌博”下乡:随着智能手机普及,一些村民通过微信红包接龙、网络彩票APP等参与赌博,以为“不见面就安全”,殊不知网络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是违法证据。

二、法律对赌博的“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三、农村赌博的“连锁危害”,远比你想得深

• 毁家庭:不少村民把种地、打工攒的钱投进赌局,输光后借高利贷,最终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 坏风气:一旦赌博成风,没人愿意踏实干活,年轻人效仿参与,乡村的勤劳朴实传统被侵蚀。

• 引犯罪:赌债纠纷常引发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甚至滋生黑恶势力,严重破坏农村治安。

【检察官提醒】

农村的“闲”,应该用在陪伴家人、发展产业、参与文化活动上,而不是耗在赌桌上。区分“娱乐”和“赌博”,关键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赌资大小——亲友间偶尔玩牌,输赢只有几十元,属于正常娱乐;但只要涉及抽成、赌资较大,就可能违法。

如果发现村里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守护农村的安宁与淳朴。远离赌博,才能让日子越过越红火!(杜雪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