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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聚焦“三个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
时间:2025-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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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调整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决策,及时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抓好业务管理、抓实案件管理、抓牢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一、学研赋能,锻造专业化案管队伍

一是聚焦实务,靶向学习。每半个月组织案管人员集中学习,哪方面的业务有短板就学习哪方面的规定,不断强化知识储备。二是深耕案例,提升素能。工作中及时关注学习上级院发布的典型案例,通过个案剖析、经验萃取、转化应用三步骤,将案例“富矿”转化为素能提升“养分”。

二、双审把关,筑牢案件流转“双闸口”

一是守好入口关。案件受理审查零延误,实行当日收案+即时核验+限时流转机制,对存疑案件由案管与刑检部门联合审查。今年以来,累计受理流转案件300余件,实现“入口无梗阻、流转零延迟”。二是守好出口关,建立系统初筛与人工复核流程,对文书不规范、案卡错漏填等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纠正。今年以来,累计结案审核200余件,用“守门员”的责任心当好检察官的“贴心助手”。

三、数据强基,构建质量监管“智慧天眼”

一是以系统填录标准为根本遵循,利用“巡逻车”和“数检通”等智辅手段强化案卡日常巡查,加强统计和案卡填录校对,对错填、漏填情况及时提示并督促纠正,确保数据信息准确详实。二是全面加强流程监控,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数据质量监管常态化,今年以来,共进行流程监控50余次,并对校验出的问题全部整改,有效提升工作质效。

四、每案必检,强化案件办理质量

强化案件办理质效,要求业务部门严格落实案件自我管理责任制,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在办案中的职责,细化权责清单,制作权限档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按照“一案一责任、一人一清单”原则建立台账;建立“四级审查”机制,从书记员初步审查到分管副检察长最终审查,层层把关,既保障案件质量,又提升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

五、案件评查,扎实提升监督质效

深化常规+重点+专项案件评查模式,采取“检查+评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已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开展评查4次,评查案件100余件,深入查找影响案件办理质效的深层次问题,并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后并反馈,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提升一片”的监督效果。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继续深耕“全流程监管、全要素服务”,通过学研赋能、双审把关、数据强基机制,努力以高质效案件管理输出高质量“检察产品”,为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案管力量。(李柄呈、王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