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支持起诉案,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农民工张某某追讨劳务报酬,通过民事诉讼切实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4年9月,张某某受雇于罗某某在其工地务工,约定18天劳务报酬4000多元。期间罗某某因拖欠另外两名农民工工资,向张某某两次借款共7000元。此后张某某多次催讨劳务工资、欠款,罗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2025年4月仍未给付。
2025年4月,我院联合旗人社局深入零工市场等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支持起诉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张某某向我院反映相关情况并申请支持起诉。经查,张某某属外来务工人员,年逾六旬,长期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帐篷内,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不高、诉讼能力不足,符合《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张某某索要劳动报酬的案件事实清楚、诉求合法合理,我院决定支持起诉,后法院依法受理案件,经调解现已达成调解协议书。

此外,考虑到张某某生活确实困难的现状,检察人员同步将相关线索移送本院相关部门,成功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余元。
民生保障无小事,农民工权益保障牵动千家万户。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弱势群体维权需求,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法治温暖照亮弱势群体的维权之路。(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