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高峰,安全风险随之上升。为守住公共安全底线,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销售、储存、燃放、监管四个环节,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监督。
检察人员重点对辖区零售网点、临时销售点、集中存放点进行实地核查:一看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有效,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二看产品来源是否正规,严查“三无”、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三看储存摆放是否合规,不超量、不混放、远离火源电源与人员密集区;四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警示标识是否到位。
针对部分零售点存在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烟花爆竹储存环境温度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灭火器灭火剂耗尽压力不足等不规范经营情形,检察人员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把风险化解在节前。并向商户与群众同步开展普法提醒:经营者要守好安全主体责任,合规进货、规范存放、明码标价,不碰非法经营红线;群众购买请到正规网点,认准合格标识,不买违禁、超大威力产品;燃放严格遵守本地禁限放规定,不在居民区、楼道、加油站、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燃放,未成年人燃放须有成人陪同,事后及时清理余火。
平安过年,重在防患未“燃”。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或违规燃放造成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的,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线上平台等渠道反映线索。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紧盯隐患整改、强化跟踪问效,以务实监督守护安全年味,让群众过一个平安、舒心、放心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