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将党和国家的关怀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变以往“等案上门”“依申请救助”的被动局面,为主动靠前、全面摸排、精准发力,努力实现“应救尽救”,让司法温度真正惠及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
一、主动靠前“寻”,让救助对象“一个不漏”
跳出传统的“纸面审核”局限,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检察人员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下访巡访、案件倒查等多种渠道,全面梳理排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线索,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以及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给予高度关注。对于初步排查出的符合条件人员,检察院第一时间主动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并积极引导、帮助其准备申请材料,全程提供“手把手”协助,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一个都不掉队”,真正做到“主动找、及时帮、快申请”。

二、实地走访“看”,让救助审查“眼见为实”
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公正性,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坚持“每案必走访、每户必核实”的原则。对于每一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对象,办案人员均要深入其所在嘎查村(社区),开展实地调查走访。通过“一看住房、二问收入、三聊困难、四查原因”,并与申请人的左邻右舍、村干部、社区干部及相关知情人进行详细沟通,全面客观掌握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实际生活困难及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这一过程,不仅是严谨的调查核实,更是一次次将司法温度传递到基层末梢的生动实践。

三、同步宣讲“引”,让司法过程“党恩入心”
每一次实地走访,都是一次“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群众教育实践课堂。检察人员在走访调查中,都会结合申请人具体困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拉家常的方式,向申请人及其家属、周围群众耐心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是党和政府心系百姓、扶危济困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生动诠释。通过与群众的“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不仅消除了群众对政策的疑惑,更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在遇到困难时,党和政府、司法机关始终是他们最坚强的后盾。这种“调查+宣讲”的模式,使司法救助过程成为一次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思想引领过程,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向心力。

四、精准测算“助”,让救助资金“雪中送炭”
在全面掌握实地走访情况的基础上,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严格依照救助标准和相关细则,结合申请人的实际损失、家庭困难程度、后续生活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精准的救助金额测算。坚持以“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基本生活”为原则,确保救助金额既合法合规,又能切实缓解救助对象燃眉之急。完成测算后,检察院及时启动申报审批程序,积极协调上级院及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实现“雪中送炭”的救助效果。

从“纸面审核”到“全面覆盖实地调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用扎实的脚步和实实在在的行动,彻底摒弃了过去可能存在的“坐堂办案”、“书面审查”等脱离群众的工作方式,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这一做法,不仅有效提升了司法救助的精准度和公信力,更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司法的温情深度融合、传递到千家万户,在暖城前旗大地上书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动人篇章,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坚实的检察力量。 (范利军、薛晓军、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