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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在“国庆节”前深入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
时间:2014-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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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旗检察院在“国庆节”前深入

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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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国庆节”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国庆节”前,郭鹏祥副检察长带领刑执局和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到旗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查安全防范工作,并慰问驻所一线干警。 

 郭鹏翔副检察长听取了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在国庆节期间关于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的汇报后,查看了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运行情况,详细了解了国庆节期间执勤备勤工作。检查过程中,刑执局和法警大队干警认真、详细的检查了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安全设施检查,对监管场所的各处门禁、监室内门窗、床铺、报警装置、监控系统、巡视系统进行详细检查,查看是否有损坏,监室内有无可供行凶、逃跑、自杀的违禁物品等安全隐患;二是对看守所管理制度检查,查看各岗位民警是否在岗,检查夜间民警值班记录和夜间监控录像,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在押人员,仔细排查有无管理漏洞;三是对在押人员身体进行检查,向所医了解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有无身体损伤和病号,坚决杜绝牢头狱霸;四是开展生活卫生检查,对看守所监室、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传染病发生,检查看守所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在押人员生活费标准和伙食标准;五是对在押人员中年老体弱、患病和被判处重刑的在押人员进行重点检查,掌握其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查看重刑人员脚镣等戒具是否安全牢靠。

  检查结束后,郭鹏祥副检察长要求看守所加大安全监管,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消除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看守所负责同志当即表示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指派干警及时整改,认真吸取延寿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杀警越狱事件的教训,一定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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