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部署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部署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清风干部”选树创优工作。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折峰同志在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落实好选树创优活动的各项要求,要以评选活动为着力点,激发干部内生动力,选出“清风干部”、评出“清风检察干警”。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宝音达来主持会议,会上,派驻纪检组组长肖诚同志宣读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各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是自治区、市、旗全面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员干部监督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同时,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管理、使用、培养和选拔党员干部的有效途径,是激发党员干部夙夜在公、勤勉尽责的重要抓手,各内设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选树创优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通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会议强调,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推动选树创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要以担当的精神开展好“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要丰富创优活动,引导全体干警以“清风干部”标准为目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要以细之又细的工作作风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要严格规范初审、复审、公示、公告等流程,坚决做到应进即进,应出即出,不多不漏,准确无误。三要用互融互通的方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不断总结推广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选树创优活动高质高效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各内设机构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按照全旗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选树创优活动按时有序推进。要严格“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标准和程序,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程序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经得起检验。要切实把握好政治引领和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开展“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的意义,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