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7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督查组对鄂前旗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一行首先依据在库涉案物品明细对涉案财物保管室内存放物品进行了逐一对照检查,随后对2018年、2019年涉案财物登记台帐进行了详细查阅,对检务保障部门管理的唯一合规涉案账户管理情况进行了仔细核对。最后,就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列明清单向我院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近年来,鄂前旗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对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管理。针对涉案财物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审批、登记、保管三项制度,做到随时纠偏,强化约束;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每一件涉案物品,严格审查“一书两单”,对涉案物品实行一案一柜,一物一卡,存放于物证柜中,实行24小时影像监控,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妥善有序;同时严格执行扣管分离,所有涉案款统一存入唯一合规账户,确保所扣款物来源去向明晰、案结物清。督查中,督查组对我院好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增强了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促进了我院执法规范化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