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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鄂前旗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2019-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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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11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鄂前旗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11日下午,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在鄂前旗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唯东、市检察院干部处处长、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康春雷、鄂前旗巡察办副主任、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树林和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鄂前旗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专委、全院干警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前,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唯东与鄂托克前旗委书记辛晓瑞,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崔景翔,旗委常委、组织部长白永峰,旗委巡察办主任郜伟等就本次巡察工作安排与任务进行了沟通,辛晓瑞就旗委及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动员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唯东作动员讲话;鄂前旗巡察办副主任、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树林对巡察工作相关事宜进行强调。鄂前旗检察院检察长折峰作表态发言。 

  李唯东副检察长强调,一是要深入领会中央和上级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巡视巡察政治定位,准确理解把握系统内巡视巡察的目的、任务和要求,鄂前旗检察院党组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推进巡察工作,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切实提高配合巡察的政治站位,体现直面问题的政治勇气,强化立行立改的政治自觉。二是明确巡察监督重点,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本次巡察将全面落实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巡视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将全面审视被巡察院党组工作。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本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院党组的共同政治责任。希望鄂前旗院全体干警正确认识、端正态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陈树林副组长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检察院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迅速行动,迅速贯彻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干警进行学习,把巡察工作相关政策、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使干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三要积极配合,检察院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折峰检察长表示,鄂前旗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将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一要牢固树立“监督是最好的爱护”的思想,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认真落实巡察组的安排和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三要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鄂前旗检察工作新局面。 

  此次巡察期间为10月11日——10月30日。

  办公地点:鄂前旗检察院行政楼202室、204室、301室。

  举报电话:0477-7628401(受理电话时间为:9:00—18:00)。

  举报箱:鄂前旗检察院业务楼正门入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