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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答复”宣传周活动中,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对在鄂托克前旗境内一件社会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召开了答复举报人听证会。为确保此次答复听证会公平、公正进行,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特意邀请了部分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听证过程。因信访人信访内容中涉及纪检监察部门管辖事项,鄂托克前旗纪检委也派工作人员和检察人员一并对信访事项进行了答复。为保证听证会的顺利进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唯东、第九检察部主任赵臻到现场指导工作。
听证会现场,通过信访人陈述信访事项,承办人针对信访事项逐一进行答复,听证员对听证过程进行现场点评,听证会现场井然有序,各代表委员对听证会的效果给予积极评价的同时,也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办案的同时,尽快解决信访人的经济损失,将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二是今后对于这种公开答复听证会要多开展,尽最大可能稳定信访人的情绪;三是将听证人员的范围扩大到社区群众,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能、办案程序和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在听证会召开前,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还参观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网呈会议室等场所,代表委员们对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在降低信访人诉讼成本、方便群众信访、加大检察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后,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检察开放力度,对于群众信访事项,严格按照高检院要求的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或进展答复的工作要求,同时不断扩大检察听证的范围,通过公开促公正、公开促公信,坚决杜绝办案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让当事人切实了解和感受到案件办理的进度和效果,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权力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