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优化进行,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数字化发挥着重要的引擎作用。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数字账户,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避免盲目采购、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以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不断完善资产台账,核对无误、登记造册。充分运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资产的智能化管理对固定资产实行“一物一卡”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将资产从购买、领用、周转、报废、交回等情况直白的体现于系统内。努力完成资产工具思维到数字理念的转变。
加强对资产的日常使用和更新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我院严格按照“按需领取、交旧领新”的原则,主动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形成清晰化、有序化、制度化管理,避免闲置和浪费。
着力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检查,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将每一件固定资产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个人,加强对各类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有效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资产利用率。
下一步,我院将定期进行资产管理自评自查工作,及时分析自身工作成效,严格依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完善我院资产管理制度创新创优,为检察业务工作更好地提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李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