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上门开庭 传递司法温情
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某某、敖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因被告人敖某某身患重病,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本着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经承办检察官与法院沟通协商后,决定将庭审开到敖某某家中。
3月14日下午检察官早早来到单位,将所需的资料整理好、检察制服穿戴整齐,便开车前往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与法官、人民陪审员、辩护人等十余人汇合后,即跋涉百公里赶赴被告人家中。
简单布置庭审现场后,审判人、公诉人、被告人就坐,一场特殊的庭审便开始了。庭审中,检察官依法支持公诉,宣读、出示指控犯罪的证据,并就该案的事实、证据和情节、法律适用发表公诉意见。庭审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环节,程序规范、透明公开。被告人敖某某、德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旗法院将结合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等进行综合考量,并择期宣判。
上门开庭,检察官出庭公诉,迈出去的是脚步,树起来的是公信,此次“上门开庭”就是将司法为民的措施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一方面让群众深刻认知法律、敬畏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法律,即使身患疾病也不能逃脱制裁和处罚;另一方面将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矛盾源头化解,就地解决,用实际行动保障社会稳定。
此次开庭合乎法理,既不违背法律和相关程序,又有利于案件尽快完结,也教育和感化了被告人,达到了双重效果,彰显了司法温情。
鄂前旗检察院娜木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