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图片新闻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通知公告       典型案例       检察风采       图说检察       廉政短语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多举措提...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聚焦诚信...
· 鄂前旗检察院开展“国家安全、人...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助...
· 【检护民生】“生命通道”我们“...
· 压实监督职责 拧紧“安全阀” 丨...
通知通告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第...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第...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第...
·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第...
典型案例    
· 【反诈进行时】丨帮助跑分“洗钱...
· 【反诈进行时】丨普法一线:远离...
· 【我为群众办实事】鄂前旗检察:...
· 鄂前旗检察:五个“强化”锻造忠...
· 鄂前旗检察:“检察官+司法警察...
· 【以案释法】十五只野兔!检察官...
当前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交通事故猛于虎,驾车行驶需谨慎—检察官带您了解“交通肇事罪”
时间:2022-06-29  作者:  新闻来源:杜春艳 张海鱼  【字号: | |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近些年,交通事故案件频发,但总有部分驾驶员容易忽视行车安全。今天,检察官通过具体案例带您全面了解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一、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14日,小飞驾驶车辆行驶道路交叉路口时,因为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且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造成一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飞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案经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至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办理,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小飞提起公诉。

二、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指认重伤、死亡或者使用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四、检察官温馨提醒

人生只有一次,生命不可重来!每一起交通事故,伴随的都是鲜血与泪水,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一次又一次警示我们——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 !

                   第一检察部  杜春艳 张海鱼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苏力迪东街10号  电话:0477-7622157  邮编:0162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