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科学办案理念,促进检察办案“三效合一”,切实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结合,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彰显检察温度。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轻伤故意伤害案时,双方当事人系同事关系,由于工作偶发矛盾引起争执,而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一人被打成轻伤。事发后,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进行劝解教育。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被害人也表示愿意谅解对方行为,不在追究其任何责任,并为其出具了谅解书,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持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秉承司法为民情怀,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体会到司法温度,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检察部 董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