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问题少年,我们不能一诉了之,必须通过挽救和帮助拉他一把,让他走好今后的人生路。”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宣布对涉案未成年人小果(化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感慨地说道。
2022年3月初,小果因伙同他人殴打、拘禁与其有过节的同学,被公安移送审查起诉至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阅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多次走访小果的学校、家庭,对小果进行口头教育、警示,小果也始终认罪悔罪,表示其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希望可以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其可以顺利的完成学业。在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性质及小果归案后认罪悔罪情况并征求被害人、公安机关意见之后,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于2022年4月对小果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接受检察机关、监护人及司法机关的考察。
在监督考察期间,未检检察官积极关注小果的表现,向其所在社区、学校及其父母展开多次调查。小果在此期间表现良好,认真完成学业,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志愿活动,遵守考察规定,按时报告自己的活动及思想情况,自觉接受思想、行为的矫治和教育,通过法治观念、行为准则、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教育,其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逐步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轨道。2022年10月,该未成年人考验期满,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未检检察官表示,像小果这样的未成年人犯了错误或者不慎以身试法,他们最需要的是来自社会和司法的关爱,但法律制度不可违,在法律的框架内为他们建立救济制度,通过司法救济让他们了解法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将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理念,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协调各方力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返航”,用“检察蓝”守护祖国未来。
一部 梁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