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查看草地恢复情况
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创建“马兰卫士·绿色先锋”公益诉讼品牌,积极构建保护、打击、预防、修复为一体的生态检察监督模式,通过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反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提升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效能。
强化协作,畅通公益诉讼线索来源
检察官勘探草原生态系统保护情况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以“马兰卫士·绿色先锋”公益诉讼品牌为引领,积极探索建立“公益诉讼+社区网格员”线索来源机制,拓宽公益诉讼工作覆盖面;搭建“公益诉讼+人大代表”共享共治联络平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人大+检察”的监督合力,推动生态保护向基层一线延伸。
推行“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同时,持续落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行“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定期联合鄂托克前旗水利部门及各镇,使用无人机等智能巡河设备开展线下巡河,增强全旗河流及河沟保护力度。
检察官用无人机查看沙地植被变化情况
此外,加强跨省协作,与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商讨制定《内蒙古鄂前旗、陕西定边、宁夏盐池三县(旗)检察机关跨区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就加强蒙陕宁三省区交界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达成共识,发现跨区域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核查,避免因地界不清导致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无人监管。今年,在《意见》指导下,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收到盐池县检察院移交的1件涉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经立案审查后,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取得积极整改的好成效,避免了生态环境持续受损。
先行先试,争做公益检察排头兵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注重发挥公益主导作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鄂托克前旗高发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普遍存在的生态环境被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先行先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同时,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生态修复诚信账户和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收取保证金84万元,引导信用修复主体主动修复植被,达到检察机关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和全方位保护的办案效果,以此申报的创新项目连续两年在鄂尔多斯市“一院一品”创新创优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好成绩。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干警用心用力做好统筹谋划、案件办理、督促整改等各项工作,并且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创建“马兰卫士·绿色先锋”公益诉讼品牌,以旗花马兰花与检察蓝深度融合为品牌logo整体形象,激励全体干警发扬勤劳、勇敢、智慧、坚韧的品质,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绿色先锋”,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马兰卫士·绿色先锋”公益诉讼品牌LOGO
品牌赋能,生态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
在“马兰卫士·绿色先锋”公益诉讼品牌引领下,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2022年春耕前做客鄂尔多斯市交通文体广播,专题宣讲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相关法条,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同时,检察干警结合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深入镇、嘎查村开展草原、林地保护相关宣传10余次,并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检察官倡议”和“以案说法”两个专栏,定期发布生态保护宣传视频、生态保护法律知识等,提高农牧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其严格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点带面,在全社会营造出保护土地资源、加强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马兰卫士·绿色先锋”公益诉讼品牌创建以来,共办理环境类公益诉讼案46件,督促恢复林地1042.34亩、恢复草原6256.965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效益。
“马兰卫士·绿色先锋”公益诉讼品牌的创建,深刻诠释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勇于破题、先行先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争做“护绿卫士”的自觉使命和历史担当。
(文 智佳瑶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