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丽梅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对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支持公诉。
该案办理过程中,杨丽梅检察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相关证据,全面分析把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向被告人阐释相关规定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充分释法说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中,杨丽梅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并就在案证据、法律适用、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有效激发检察干警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对提质增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引导干警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