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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8  作者:  新闻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字号: | |

旗十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十九)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1224日在鄂托克前旗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12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努力为鄂前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577人,批准或决定逮捕2856人。受理审查起诉297359人,提起公诉227267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累计依法批捕各类涉恶犯罪39人,提起公诉334人,法院判决334人。5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深入动员全体检察干警,及时成立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做实、做细、做好检察干警个人、家庭及人员往来等情况排查、登记、上报等工作。主动融入全旗工作大局,通过网络、12309热线[1]等接待好人民群众,周到细致做好诉求解答等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积极投身社会治理实践。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参与行业治理,针对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依法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采纳率为85.71%。重点惩治涉及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的蝇贪”“鼠窃,全年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2人。以更优检察履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精准提供企业需求,把严惩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与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统一起来,切实做到慎捕、慎诉。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建立鄂前旗、盐池县、定边县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筑牢三地边界生态防线。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回应百姓期盼中彰显新担当。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推动民生检察工作往深里做、往心里做,坚定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聚焦提升群众安全获得感,全年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2人,起诉16人,办理黄赌毒案件24人。依法批捕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0人,起诉30人,及时建议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6人,全力回应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期待。

倾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人。建立保护未成年人马兰花工作室[2],推出开学第一课校园普法竞赛等法治教育套餐相关活动覆盖2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派13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吸引5000余名青少年参加。

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做好检察环节群众信访办理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8件,除无联系方式等原因无法回复的情形外,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努力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举办检察公开听证1次。妥善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6件,全年妥善调处各类纠纷106件。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司法救助[3]力度,发放救助金10.3万余元。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传播新价值。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2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58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取证不规范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0件次,监督立案[4]7人,依法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3人。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9名无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采纳率为100%,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人。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围绕高检院二号检察建议,深入推进审判活动监督和执行监督,通过列席审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人民法院良性沟通,全年共办理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采纳1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79件,提出检察建议52件,采纳52件。积极开展虚假诉讼、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等活动。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情形的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与旗司法局召开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联席会议并形成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有效开展。

深化公共利益检察保护。积极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督促公安、住建部门更换镇区窨井盖10余处。紧扣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防通道和盲道、共享单车、飞线充电、高层建筑物破损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3件,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2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已整改到位。针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督促13名违法行为人交纳植被恢复保证金共计11万余元,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扩面提效。

四、激发改革创新势能,在做强做优监督中实现新发展。树牢客观公正的办案理念,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推进人才交流实现互学互鉴互长。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建立新时代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关系,与行政机关建立干部交流、线索发现、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合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2020年,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互派挂职干部1批次,通过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实效,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案件性质、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实行区别对待,全年对284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6],适用率达87.12%,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73%。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室成立,全年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266件次。

扎实推进全类型犯罪预防。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以预防犯罪为切入点开展工作,力求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突出预防重点开展“大调研”,在前科人员犯罪、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等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6项。注重保护特殊群体,联合教育等部门及全旗24所学校启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活动,扎实开展侵害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预防宣传。

五、立足事业长远发展,在强化自身建设中积蓄新动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努力建设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警在坚守初心上永葆本色,在为民服务上勇担使命,在司法办案中追求极致。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6次。积极提升党支部工作活力,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鲜明导向。

持之以恒做实内外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5批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场次,3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5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19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

争先创优激发队伍活力。发挥班子带头示范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一线直接办案常态化,全年共办理案件205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表各级调研论文36篇,全年发表市级以上检察调研、宣传信息41篇,检察专网发表市级以上检察调研、宣传信息38篇。持续打造周五小课堂等培训载体,提升检察官专业化办案能力。承办全市检察机关第三届体能集训暨职工运动会,激发队伍活力,增加检察文化建设。

各位代表,2020年是检察工作深刻变革的一年,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荣获旗级、市级荣誉6项, 21人次受到旗级、市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谨代表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办案质效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还不尽匹配;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不够充分;三是检察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全面型、带头型检察人才紧缺;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不足,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下大力气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使命担当,紧扣发展大局忠诚履职尽责。坚持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并重,继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好“十四五”规划检察开局工作,服务“六稳”、“六保”,深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努力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加大对污染环境等犯罪打击力度,保护创新发展、绿色发展。

二是强化主责主业,聚焦公平正义增强监督质效。统筹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知行合一学好用好民法典,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是强化改革驱动,促进内涵发展提升检察品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积极稳妥推进新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全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强化全面从严,注重素能培养锻造过硬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以贯之抓好队伍政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化队伍专业素能培训,深化检察官专业素能培训,加快综合型人才培养。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内部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严管促规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坚持理念先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立足办案谋发展、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全力确保“十四五”发展开好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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