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旗院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
诉讼专项工作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我院已对辖区内住房公积金领域相关民事案件开展了摸排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调取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鄂托克前旗服务部协助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划扣、冻结、解冻个人公积金信息,近三年来鄂托克前旗服务部共冻结208笔业务,金额合计6788949.53元;共解冻142笔业务,金额合计3546263.76元;协助划扣个人账户公积金224笔,金额合计7634995.47元。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划扣公积金的程序、手续合法,均已进入执行案件的“一案一户”账户,并已按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经调取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近三年来办理的涉公积金领域民事案件信息,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共计278件,2020年金额合计1333858.01元,2021年金额合计3878517.31元
,2022年金额合计3856010.48元,共计9068385.8元,其中一件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诉乌仁其木格等8人借款合同纠纷,现已通过划扣乌仁其木格等人公积金的方式全部执行到位,现已结案,其余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自然人。
(二)我院已按照上述执行案件的立案时间、执行案号、执行标的、划扣公积金数额及其时间等因素建立排查清单,并与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鄂托克前旗服务部调取的信息予以一一比对,对其中数据不一致、多人诉一人的系列案件、被划扣人出现次数较多的案件开展重点排查。
(三)经调取上述重点案件卷宗材料,并组织人员开展案件评查,目前尚未发现虚假诉讼线索。我院也将持续跟进上述部分重点案件的后续执行情况,如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将及时查处并上报。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能动履职,找准虚假诉讼监督切入点。我院将转变等案上门的民事检察监督观念,主动出击,通过大数据模型排查可能存在执行不公的违法行为,收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从而延伸发现虚假诉讼的触角。
(二)强化外部协作。我院将加强与侦查机关、公积金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建立线索移送、引导侦查、协助调查、证据转化等机制,联合办案,提升虚假诉讼民事监督质效。同时也将坚持标本兼治、打击与预防并重,在更深层面上依法履职,在办案中溯源,推进诉源治理,通过“我管”促“都管”,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职责使命。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