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岗位职责 第二检察部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的申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2、负责对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实行法律监督,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3、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4、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的由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
5、负责对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
6、完成上级院及本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贾娟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李柄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