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于未“燃”|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协助公益诉讼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
春节燃放烟花炮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炮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给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安全隐患。为确保烟花炮竹的销售及燃放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1月24日,鄂前旗院法警大队协助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应急管理局对敖镇范围内的烟花炮竹零售店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查看了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和零售场所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是否变更经营场所、是否按规定张贴易燃易爆等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到位、烟花爆竹进货台账与实际销售品种、数量是否符合等问题,呼吁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释法讲解相关案事例,提醒市民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下一步,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加强同公益诉讼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履职,为检察办案提供全面保障,以“服务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为中心,主动融入司法办案工作,全面覆盖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诉讼、监督等各检察环节,特别是把职能职责延伸至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新领域。为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鄂前旗检察院郑明宇供稿